1987年6月6日,黑龙江省呼兰县许堡乡,黄昏刚过,村子的炊烟已然消散。许堡乡位于呼兰县北部,附近是泥河,过河就是兰西县,这片黑土地上,六月正值玉米拔节与大豆封垄的季节,夜风夹带着青苗的气息,村庄在这时显得格外宁静,夜幕降临,各家迅速锁门,狗吠几声后,也渐渐沉寂。
在张福贵的家中,灯光依旧闪烁,这是他们一家团聚的最后一个夜晚。张福贵担任许堡乡派出所的警察,派出所驻村不远,人员不多,处理着村民的琐事——丢失牲畜、夫妻争吵、孩子上户等,事无大小均需调解。张福贵的妻子孟繁杰在家务农,虽田地不多,但够维持一家生计,她养了几只鸡,卖鸡蛋补贴家用。大女儿逐渐能够帮忙,二女儿八岁在乡里小学就读,小儿子则还小,常常跟在妈妈身边。
那天,张福贵并未喝酒,平日里他偶有几杯,但此夜不愿耽搁。入夜前他锁好院门,熄灭了灯,村子里的狗在半夜偶尔吠叫,实属常事,谁家有动静,很容易引起狗的反应。天蒙蒙亮时,张福贵的岳母家响起了敲门声,老太太披衣开门,站在门外的是她受伤的外孙女,八岁的女孩满身伤痕,衣服沾满黑褐色的痕迹,既没有哭泣也没有喊叫,呆呆地矗立在那里。
老太太迅速将外孙女抱入屋内,见其衣物无法脱去,只得用剪刀小心剪开,老人一边剪一边呼唤邻居。邻居刚一过来,便匆匆前往张福贵家,推开院门,呼喊几声却无人应答,他钻进屋中偷偷一看,随即惊呼,退了出来,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,大家聚集于此却不敢靠近,远远地观看,一人骑车急忙去乡里报告。
张福贵一家四口的悲剧,让许堡乡感到震惊,这起案件已超出他们的处理能力,县里的刑警也迅速赶到。第二天,市里的调查人员也来到现场,围绕着院子反复测量,仔细记载。院门虚掩,墙头无攀爬痕迹,凶手如何进入、离开,众人无从判断。所有遭受攻击的部位都是头颈,究竟使用了斧头还是刀具仍未明确。此时在现场的人只能记录信息,无法给予结论。
张福贵多年来在许堡乡担任警察,他并非本地人,年轻时调来这里并与孟繁杰成婚,虽工作出色,家庭事务却少有关注。发生事故的那天下午,他还在所里忙碌,并告知同事有孩子在等着,这成了他们同事们见到他的最后时光。
张福贵作为民警持有配枪,通常在勤务时携带,夜里是否带回家存在争议。呼兰县位于哈尔滨以北,松花江和呼兰河将这片黑土地环绕。1987年的呼兰城内只有一条主街,平房、国营商店和饭店散落其中,乡野生活则慢条斯理,跟随季节变换,日子显得充实而慢-paced。
1987年,东北并非安宁之时,改革开放后的经济逐渐流动,但治安状况依然堪忧,年年的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,抢劫、强奸、杀人等案件常见于报纸。1983年,国家加强治安整治,但至1987年,局势仍未平息。农村派出所刚设立不久,许多乡镇的警力资源有限,通常只有一辆自行车用于巡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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